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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孝感城区的何先生来电:
我在城区一工厂上班,今年十月份结婚请假一个月,发工资时却只发了110元。后来我找工厂财务人员询问,对方说上面只批了3天假,工资被扣得只剩110元,请问这合法吗?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他说,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随后,该负责人与何先生所在工厂取得了联系,发现何先生并没有达到晚婚年龄,工厂只给予三天婚假的行为并不违法。如果何先生对处理结果不认同,可携带相关工作凭证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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