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2-12-25 17: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及楼上各位朋友好!感谢大家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在此专门向大家报告一下这件事的处理经过及结果。
在《楚天时报》刊登这篇消息之前几天,文中周师傅已到我办公室反映此事。随后,我迅速与大桥大队负责人联系,要求调阅该车被测前后图片信息。经查,该车测速数据确系重载车经过影响所致,并已将该处罚撤销。其间,我亦与周师傅多次电话联系、沟通和解释,周师傅对此亦表示理解和感谢。
对周五楚天时报刊登的消息,我表达两点个人观点。其一,我们欢迎各类媒体对公安交管工作进行监督;其二,我不敢苟同报道中以出租车GPS数据来证明测速数据的说法。目前,我市出租车GPS提供的车速数据,为每3分钟左右的一个时间点的车速数据,无法反映出该车的全部车速。此外,GPS的测速原理与雷达测速的原理不同,其精确度无法与雷达测速相比,且因为法定检定的问题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还有一点,就是两套系统中的时间显示无法完全相同。本月初有两位出租车师傅到我办公室提供GPS的速度数据时,我在跟他们解释上述原因的同时,还跟他们笑谈:如果按照GPS的速度数据作为交警执法依据,出租车都开不成了,因为仅从半小时内10来条的数据看,主城区内就有3次超过83码的速度。
此外,在昨天上午,支队就根据最近车主朋友们的反映,已下发关于严格规范交通监控设备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就车载测速的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今天看到各位朋友的帖子后,支队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对大桥大队测速、录入人员和相关领导提出了严肃批评,责令停止在泽林治安检车站至泽林街一段的测速,并要求我就此次未严格审核导致错误录入一事想周师傅和大家表示歉意,恳请大家理解、谅解并一如既往支持公安交管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