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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12-28 1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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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及楼上各位好!经了解,昨晚确实在武昌大道影剧院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但肇事车辆并未逃逸,简要情况公布如下:27日晚19时40分左右,一辆武汉号牌的小型汽车在武昌大道影剧院东段与一辆出租车发生轻微刮擦时,武汉号牌车辆将路边一男性行人擦倒,出租车驶离。武汉号牌车辆驾驶人郭某(本市人)遂驾车追赶,追赶过程中将骑行人力三轮车的2名妇女撞倒,随即将车辆停在道路左侧,拨打120急救车将男性受伤行人送往医院检查,并拦截出租车将2名被撞妇女中的一名送往医院。随后交警赶到现场时,将另一名受伤妇女用急救车送医院检查。交警赶到医院时,该车车主正在缴纳救治费用。经医院检查,三名伤者伤情均为轻微伤,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理此案。在此感谢大家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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