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汪国付,男,55岁,是 崇阳县兴顺食品厂大股东之一,石美珍,女,55岁,系汪国付之妻 。 崇阳县法院非法查封和违法审理兴顺食品饮料厂退伙清算纠纷一案之害,原股东汪国付遭受巨额损失,谁来赔偿。汪国付电话:13986613381 2006年6月,崇阳县人民法院在无申请人申请、无法院查封手续,也未通知兴顺食品厂各股东的情况下,将我入股的兴顺食品厂查封。2006年12月13日,崇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五民股东请求退伙清算的诉讼案件,直至2011年1月18日,崇阳县人民法院才下达了一个笑破人肚皮的(2007)崇民初字第1333号民事判决书。这判决书笑破人肚皮之处在于判决结果:不论原告、还是被告,都被判决承担债务,此案一执行,法院白得几十万元,及一个企业的有形和无形资产。 崇阳县人民法院的违法办案,令我走上了6年的上访之路。2012年7月23日,崇阳法院终于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再审虽然启动,也经过二次开庭,但迟迟没有结果,反而是在我再次上访的情况下,崇阳县法院找到我,要我承诺息访息诉,并承认法院原审有瑕疵,一次性补偿我20.5万元。承诺书虽然我签字了,补偿款我也领了,但我能息访息诉吗? 再审已经开庭,我无权撤诉,法院不能置此案无下文,要么是调解书,要么是判决书,这是法律明文规定,所以,我无权承诺息诉。同样,法院工作人员廖亚明强迫给我代书承诺息诉罢访,也是在强行让我放弃自己的权益,这也是违法的。我还有部分款项总计324228.3元没有得到赔偿。 崇阳县法院违法判决之后,仗着权势在再审期间,强行迫使我放弃大部分权益,强行迫使我息访息诉,而将再审无结果,原审判决没有撤销,天啦,谁敢伸冤呀!我不相信这个社会执法者就可以一手遮天,知法犯法。恳请媒体朋友帮我讨回公道。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是让法院工作人员为所欲为的合法工具,谢谢!我的邮箱: shengyingjj@126.com我会把详细资料发给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