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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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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以下简称《新规》)已经出台。元旦后,各物业小区已经按照相关标准,对小区物业费进行了调整。连日来,一些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新规》中只将本市住宅楼划分成了多层和高层两大类,“我购买的是小高层,这类住宅楼为何在《新规》中只字未提,它是不是被物价部门忽视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庆西路社区泰跃·朝阳小区属一级物业服务小区,2012年12月起,小区业委会就在小区的进出口对《新规》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今年,小区物业费将统一调整至1.4元/平方米。
该小区的住宅楼除有11层的小高层,也有18层以上的高层,物业费“一刀切”的收取方式,令部分小高层业主费解:高层住宅除有两部电梯外,在二次加压供水时也比“小高层”更加耗电,两者在物业费的收取上为什么没有显示出差距?
网友“高见”就是一位小高层住户,他说百度百科中已经写明:“根据楼房的高度不同可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通常人们把1-3层称低层、4-6层为多层、7-11层为小高层、12层及以上为高层、总高度为100米以上为超高层。”“小高层高度介于多层与高层之间,物业费应该单独列出一项。”一些小高层业主建议道。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市物价局对此进行了采访。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住宅建筑中并没有小高层这个概念,所谓小高层只是市民的一种通俗的叫法,小高层在襄阳的住宅建筑中也没有代表性。因此在《新规》中已经说明:多层住宅为七层以下(含七层)住宅,设电梯的多层住宅楼执行高层住宅收费标准,不设电梯的七层以上住宅执行多层住宅收费标准。
“7-11层的小高层如何收取物业费,是否设置有电梯是一个关键因素。”昨日,好管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曹云龙表示,由于小高层是个并不明晰的概念,所以没有被纳入《新规》的范围中,而随着襄阳的快速发展,今后高楼肯定会越来越多,居民区物业费的收取也会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更趋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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