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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劫匪张某获刑14年零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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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3-1-7 12: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白天闯进金店,手持斧头砸开柜台,抢走27万余元的金饰。金店女店员大声呼救后,相邻金店保安狂追数百米,一举将一个劫匪扑倒在地。昨日,劫匪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去年6月18日11时许,22岁的襄州区人张某与另一名男子“赖子”,带着斧头窜至樊城大庆东路老天宝金行。两人见金行内只有3名女营业员,便走到放金项链的柜台前。“赖子”掏出斧头将柜台玻璃砸破,张某遂从柜台内抢走12根金项链,总价值27.8万余元。
    抢劫得手后,张某等两人立即逃离现场,老天宝金行的一名女店员冲出店门大喊“抓抢劫犯啊”。相邻的金兰珠宝行保安李成耘闻讯后,立即追赶已逃出50多米的张某等人。
    李成耘追出数百米,最终搭乘了一名市民的摩托车。在鹿角门街一家网吧前,李成耘发现了张某,从摩托车上站起来,直接从摩托车上扑了下去,将张某压在地上。张某反抗时将李成耘咬伤。张某最终被赶至的民警抓获。
案发后,赃物全部被追回。据张某交代,6月9日,张某在肖家台附近的一家茶馆内打牌输钱后,认识了外号叫“赖子”的男子,两人预谋抢金行分钱。案发后,“赖子”一直在逃。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樊城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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