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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木阳 于 2013-2-2 16:45 编辑
骗子登上大雅之堂
◇子 庄
朋友小史转让了辛辛苦苦做了十年的小店,又贷款几万元买了套房子。有了房子,心里算有了着落,老公上班挣钱,让她在家安心的接送孩子上下学,开始她也感动很开心很惬意,自己终于不用起早贪黑的那么辛苦了,还可以随便上网看电视,真过瘾。
可时间一长,矛盾就出来了,老公上班挣的那点工资,一要还每个月几百元的房款;二要管孩子的补习班费用;三还要管一家几口的吃喝穿戴;四他自己还非常喜欢赌博;因此日子过的紧紧巴巴的,老公也开始摔摔打打,说她整天吃闲饭,不出去挣钱。家里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开心和欢乐。
其实小史呢,本来是事业型的女子,开始在家是新鲜,后来时间久了,就感觉空虚无聊,天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就算老公不说,她也早就着急上火啦。老公一催,更是让她感受到一个女人如果不自立自强终究是被男人看低的。于是没事时,她就转悠着寻觅位置还想把自己的店开起来。可找来找去,不是太偏僻,就是房价高的吓人。在当今经济下滑生意普遍不好做的情况下,选不准位置更不能盲目投资,这让踌躇满志的小史很是惘然?难道先找一个工作给别人干?总之先不呆在家里再说。
可找工作也不是容易的,一要年轻漂亮的,小史已三十有四;二要有技术或者特长,小史唯一的技术就是才学会驾照,没人敢用啊;三要全天上班或者倒班,下班很晚的,老公全天不在家,孩子没人接送不行啊。要想找个即能接送孩子又能挣钱的工作实在太难了,看来还是自己开店时间比较自由。
无意之中,小史翻到报纸上的广告信息:招商的、招聘的、好项目谁来干、培训特色小吃的、低成本高回报加盟连锁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啊!平时小史都没看过这些广告,现在是被逼无奈,看到这么多信息小史决定选一项即经济又实惠的项目自己干干。
结合自己的爱好和经济条件各方面的考虑。经过认真筛选,小史决定先了解一下《接电话也能赚大钱》这个怎么加盟代理。因为这上面的条件很诱人:公司提供电话平台,当日结算,诚招各县市代理商(专业非专业人士均可)XX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面还附有网址。
打开网址看到XXX信息科技公司是集研制开发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曾获得各项荣誉。。。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还获得韩国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具有知识产权专利。上面有产品展示、企业理念、人才策略、企业经营等等。。。后面附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有善意提醒广大客户不要轻信虚假信息,预防上当受骗的忠告。小史感觉这个公司还不错。接着往下了解加盟的条件和相关办理。
条件一:需在当地购买几张不记名手机号码,或者小灵通. 所购买的手机号码是将来用在群呼客户时候使用的。 ?
小史有点纳闷不懂?,用这么多不记名的手机号干嘛尼?
条件二:加盟商需要办理一张银行卡和账户,必须带银联标志的。此卡用来每天网络运营商给你结算话费的时候把你赚取的话费打进你所办理的帐户。你可以通过自动取款机来取款.
点点头!那是一定的,要不怎么挣钱呢?继续:
第三:加盟商需要购买增值电话呼叫器和增值电话转接器.主要是通过购买的增值电话呼叫器默认手机号码向外发出群呼,让别人的电话造成未接电话,当别人的电话造成未接电话以后,其中有一部分人要给你回电话,你在通过购买的增值电话转接器将打进来的电话转接到国外的增值电话服务台,简称高收费电话平台.从而让对方产生每分钟50元的话费.,加盟商可从中提取25%作为报酬. 增值电话群呼器进入不同区域后根据需要发出呼叫。输入号段可瞬间会使上千个电话号码造成未接来电,回拨率达30%左右。而转换器一次可以转接30部电话,有的甚至是多次转接。
啊!天啊!这不是平时说的骗人电话费的吗?这也成了正当生意???
条件四:加盟商将购买到的增值电话呼叫器和增值电话转接器开通密码和设备编码报给我们.,公司将免费为加盟商开通入网.因为双方是互惠双赢的.
最后还承诺为加盟客户提供设备购买渠道,为客户代购产品,包括退还大的设备,以及技术服务.
这是什么样的公司?条件这么优惠,挣钱这么容易,摆明了诈骗的,有人会频频上当吗?没看完,小史就感觉太可怕了!难道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赚钱模式堂而皇之的存在吗?
下面还有客户答疑呢:
A。客户需要做什么?答:1.购买手机+号码(建议使用不用身份登记的神州行手机卡用7-8天就换号)
这不是瞒天过海,溜之大吉怕抓住把柄吗??第一次看到这么露骨的诈骗,真是让人心惊胆颤啊!
B。利润如何分?答:我们公司得到25%、加盟商得到25%、网络运营商得50%。
是三赢啊,受害的当然是那些无辜的回电话者了,怪不得网络很支持!汗!寒!
C。做这行合法吗?答;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增值型电话业务(高收费电话)进行任何条文的规定即不合法但也不违法,顶多属于道德问题。
真是信息化时代,骗子的招术也越来越高了,不但钻了网络的空子,还钻了法律的空子。我想,这道德问题也应该有立法了吧。要不这骗子越来越猖狂胆大了!法律对他们也是无可奈何!这个公司好象想的挺周到的,下面还有他们的合法性解释:
依照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立案标准一般都在2000元左右,而手机用户通过我们的个案回拨消费金额最多不会超过500元,而且地域分散,完全不能立案,也无法可依,主要是消费者回拨电话是其自身的主观原因,与加盟商无关。
后面还例举了对公安机关和移动客服的采访和调查回复。一句话,就是钻了中国法律条规的空白。
看了这个加盟代理的详细介绍后,小史心里巴凉巴凉的,对现实和网络的真实性产生深深的怀疑和失望,也再没心情在报纸上找项目做了,还是决定找个店面老老实实做本份生意的好。试想:在一个全国闻名的报刊上看到了这个商机,而且看到了骗子公开的大摇大摆的登上了大雅之堂,而我们竟然毫无办法,任其胡作非为继续蒙骗。谁能说出这是现实的悲哀还是人性的悲哀?!
在当今一切利益都与经济挂勾的信息化时代,通过这件事也反映了一个社会现象:只要你有钱,管你合法不合法,管你是骗子还是流氓,都可以很风光的上电视登报纸。不过话又说回来,报社电台那么忙,也不可能一家一家去调查它的真实性,这就给了诈骗分子可逞之机。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广告而宁愿相信口牌宣传,不能不说这很值得我们反思,象这样下去,以后我们又应该相信谁??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今天骗子横行的局面。难道仅仅是法律的空白吗?
希望中国法律早日出台对这类诈骗分子惩治和打击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们也期待着人性的回归!
(2008年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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