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糊涂公主 于 2013-2-5 11:05 编辑
要过年了,有人忙着回家,也有人忙着挣钱。这两天,宜昌多家网站上出现了“男友出租”信息,但应者寥寥。 网上发帖:“正当职业男”按天收费 昨天,在宜昌多家网站上发现了“男友出租”信息。 一自称“系宜昌某大学大三学生”的帖子上说:“马上就要过年了,忙于工作还没考虑终身大事,回家无法向父母交代的你,需要个临时男友应对父母的唠叨吗?本人长的还对得起观众,身高体重还算标准,有需要的联系我QQ54*****60。” 此外,还有一位自称有“正当职业”的男子表示,“为遭遇逼婚的大龄剩女提供男友出租服务,陪同见家长、过春节。”他对自己的情况进行了介绍,“身高1米75,体重70公斤,30岁,本科,正当职业,可根据要求打扮穿衣。” 随即与发帖二人取得了联系,自称是大三男生的男子称,“因家庭经济困难,过年不想回家,想赚个外快。” “正当职业”男子在电话中告诉,“按天收费,可先视频或见面确定。”当询问发布广告原因时,他连称“没有必要”,挂断了电话。 市民“见怪不怪”应者寥寥 随后,就“男友出租”一事在街头询问了10多位年轻人,绝大多数人表示,“听说过,但不会去行动。” 市民陈先生的想法很有代表性,他认为,租男友或者女友回家过年,一般都是为了让父母不替自己操心。“现在大龄男女工作压力大,一年上头都没时间考虑个人问题,眼看要过年了,有租个回家的想法也正常。” 已年近30岁的黄小姐是唯一一个表示可能会尝试的,“父母天天催我找男朋友,真要是逼急了,也没准真租一个回去过年。” 在“男友出租”帖子里,跟帖人并不多。 律师说法:租男友女友可能会引起纠纷 过年租个男友女友回家,这事靠不靠谱? 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锐表示,雇佣他人冒充男友或女友,本身违背了公序良俗,这种关系是很难得到法律保护的。 赵律师认为,租男友或女友回家过年,不符合租赁法的有关规定,因为租赁标记应该是物,而不应是人,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不仅在安全方面存在各种问题,还很容易引起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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