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列兵

- 积分
- 10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7-9 20: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我是湖北省鄂州市杨叶镇的一位农民,我7月2日在鄂州市妇幼保健院生了一个小孩,在7月8日小孩发烧,当时体温是38.5度,然后我在11点多送到该医院新生儿科,12点办理了住院手续,将孩子留在了医院,由于7月10日按照当地风俗为孩子办酒,所以和医院商量想把孩子接回来一天,新生儿科陈主任不同意出院,说办酒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你的孩子现在病情很严重,不能冒险,你是要孩子的生命,还是要办酒,自己考虑好,入院我们买了一瓶200克的奶粉,在今天我们打电话和医院协商后,医院让我们送奶粉过去,说小孩吃完奶粉了,小孩生下来是顺产生的,也是一直吃母乳,对于医院要求我们又要送奶粉,这一点我们十分诧异,后来家人决定出院,不在这个医院治疗。7月9日2:30分我们赶到医院,和医院新生儿科的主任说我们想接孩子回去,他还是不同意,接着我们说那能看看孩子现在还发烧吗?主任进去5分钟左右出来告诉我们,孩子虽然烧是退下来了,但是还是感染了,需要留院,后来我表明了我的意见,出院,医院主任极不情愿的说,你们要考虑后果,让我写了,家属要求出院,后果自负,办理出院手续,我们入院时2013年7月8日12:00,出院时2012年7月9日14:30分,总费用1253.52元,农村医保报销631.36元,自费622.2元,其中医院打印清单,以每张1元的费用向患者收费。国家医疗改革,不知道是否改革到我们这里,若按照这种现状,我们觉得个别穿着白衣服的不是医生,是披着白皮的强盗,明抢,还不得不给,个别医院是滋生土匪的温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