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北璇 于 2013-2-9 00:51 编辑
此次回家距离上次约有数月,但对家中的感觉却点滴的落开。车行过武当山,看到四下的皑皑瑞 雪,心里就已经很愉快。山中自是比江汉平原冷冽许多,下车后,大口呼吸都能感到脾肺内的热量被吸走,不过空气也比污浊的地方好了很多。漫步入家,感到了温暖才敢把外套打开、卸下。家,温暖的家。 饭后,摊开一本新书,打开电脑,寻觅找到高中时期每晚想办的台灯,打算静夜思读写点什么。谁知“嘭”的炸响一声,台灯竟然罢工。屋内也顿时漆黑一片,电脑也黑了。手忙脚乱的找到手电,推上开关,坐定后,斜看到最近新买的书和电脑。感叹,还是书好,只要有光,何时眼睛都能看得到,手里都能感觉到,鼻尖都能闻得到,映入眼睛的是黑字,吸入脑子是百味。 寻思了半天,打开书,又合上。拍着脑袋说,不对,我原本不喜欢看书、写作的!高中时期,有个语文老师,每周花一节课的时间组织大家交流看书心得,我在这个课堂上过的不温不火,每次看的是什么羊脂球、漂亮朋友、远大前程云云。后来老师辞职了,看书的大业也就没有建好。那时教学方法中流行写周记,大家把每周发生了什么,有趣的、积极的、歌颂大好河山和青年志趣的文字编排成文章,周一汇总给老师。我却非常讨厌写周记,道理简单,作为一名普通的且不是五道杠的少年,每周能有什么大事发生呢?无非就是这周写了多少的卷子、打了几次篮球、浪费了多少卫生纸。没有周末,又哪有闲情去描述祖国河山?于是面对交作业,我就采取拖延战术。起初,在交作业之时忽悠老师,“啊呀,忘记带了。”到后来的“躲过初一,躲十五”不写的状态。直到,开了全班家长会后,我才勉为其难动手写。但还是没有兴趣写什么,于是我为了安慰自己,就神经质的说作家都是晚上有灵感,那我就半夜3点定闹钟爬起来写吧。于是每逢周一凌晨,都可以看到一个少年揉着惺忪的睡眼,摊开厚厚的本子,填满知识的方格。这期间我还会偶尔叼着纸卷做为“烟”做做样子。这个习惯一直持续了半学期之久。某夜,父亲起床发现灯光,质问后,我回答,我想看书,写文章。他居然带着感动的语调说,那你注意身体。于是奸计得逞,当然,学期的家长会后,“真相就永远只有一个了”,露馅了。母亲知道,我每次3点起来,都是赶作业。于是,一顿家暴是难免的了。 后来,大学时候,书本与写作更是身外之物,每周看书都只限于课本,至多也就是读者、青年文摘之类的易读文本。可那时看完书中浅显的道理后,竟然让我有些许的傲娇,三不知居然还敢往校内外的刊物发发东西。 读研后,认识了我的导师,他是个读书之人。每天读书到深夜3点。早上10点起床后,继续读书,再吃饭。但老人家,很少写作。自从06年回国,只出过两本书。第二本开宗就写到,“我是个不喜欢写作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写。”有其师,必有其徒。在他的熏陶下,我也是读多于写。当年不是有一万个灵感一般都不动笔。或许是多年发生的沉淀影响吧,或许是目前这个职业的需要,也许是因为那个可怕的27定律,反正不管是什么影响了我,授印后,稀奇的发生了突变。书愿意看了,文字也有兴趣写了,每周都不厌其烦的去买书、看书、写作。哪怕坐在电脑对面看我文字的是一只小白,我也愿意写完了它看着屏幕叫两声。 可能读书、写作本身就该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会在有感觉的时候,随手敲入手机中;会在半夜醒来,寻觅个纸笔做个梦中笔记。有人问,你真的那么喜欢读书、写作吗?我认真的看了看他,回答说,不,我不喜欢;你见过有人喜欢吃饭的吗?吃饭不过是让人活着,吃好饭才是让人喜欢的。所以,我读写就是为了让我活下去,我读好写美才是让我所欢喜的事情。这恐怕是一种书本的情节,也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抑或的是一种生活的态度和方式。读写融入了我的身体,成为每天必备的事情。 今夜,我继续我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打开书和电脑,读、写我自己的特殊生活。不需要写的多么感动,不需要人人都能看懂,因为,这是我的生活,我的读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