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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汉江网消息 本报讯【通讯员宋东斌 记者孙修廷】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724名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据介绍,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包括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
市交警部门要求这些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立即停止驾驶机动车,在30日内到市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对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办理注销业务以及驾驶人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将按规定注销其驾驶证,向社会公告作废。属于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的,将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取消其营运资格。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进行逐一核查清理,对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申请的,立即中止业务,不予准许;对已准许的,立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吸毒人员,交警部门也将进行驾驶证申领核查,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将立即终止业务,不予核发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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