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美好祝福变成安全隐患 元宵节,请别放“孔明灯”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13-2-22 2:14:00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高喜明)放飞一盏孔明灯,许下一个愿望,成为不少人过元宵节的方式。每年元宵节的夜空中,准能看到一盏盏飘舞的孔明灯。然而,这些孔明灯在放飞的瞬间,便化作漫天飞舞的、失控的“火种”,一旦飘进树林、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加油站,极易引发火灾。
昨日,黄石警方联合工商部门发布联合声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工商部门许可,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安全测试和监审的情况下,组织和私自燃放“孔明灯”。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节日庆典和民间活动等形式,在任何地方非法组织燃放“孔明灯”。
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市公安局治安户政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孔明灯”易引发火灾事故,请大家千万不要燃放。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因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求求您灭了“孔明灯”吧
相传“孔明灯”是诸葛亮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向外求救。所以,后来的人们就叫这种会飞的灯笼为“孔明灯”。
现代人放“孔明灯”,多是为了祈福。然而由于燃放“孔明灯”引发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引起了全国各地的高度重视,不少城市已明令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如果燃放“孔明灯”引起火灾,燃放者可能会因此而触犯《刑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孔明发明“孔明灯”是为了让自己脱险,如今却带来无数安全隐患;许愿祈福方式有很多,为了城市的安全和您自身的幸福,请您灭了“孔明灯”吧。(邹圣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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