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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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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说该套餐可上网一年,安装后又说只能使用3个月,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昨日,云梦隔蒲潭镇的5位返乡农民向本报反映此事,经本报记者、工商部门调解,该镇一家电信业务代理网点已为自己的虚假宣传买单。
去年11月,云梦隔蒲潭镇陈刘村的陈雄等5位村民从东北返乡,为丰富春节娱乐生活,5人相约到该镇一家电信业务代理网点咨询宽带业务。该店老板余某推荐了一款价值1500元的上网套餐,称“套餐包括一部3G智能手机、480元话费(分两年赠送)、一部座机及一年的宽带服务”。陈雄等人商量后,就付款预约安装了网线,但开通使用3个月后,陈雄等人却发现家中竟停网了,拨打客服热线一查询,原来是网络欠费。
随即,陈雄等人找到该网点讨说法。余某推诿称,一年的宽带服务只是自己为了多揽业务的口头说辞,自己只是代理商,具体服务和资费以用户与电信部门签订的协议为准,5人查看了发票和协议,发现协议上确实没有注明宽带服务时限。
吃了“哑巴亏”的陈雄等人只好向本报及工商部门投诉,记者和工商人员前往余某的营业厅展开调查,并当场拨打了电信部门的查询电话,原来这款业务套餐里的免费宽带服务只有3个月,如要继续使用,每月需另交网费70元。
经过一番沟通,余某承认自己在介绍业务时存在过失。工商人员指出,《消保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而余某的虚假宣传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判断,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承担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余某承担费用为投诉方5人续费3个月的电信宽带服务。
虽然事情已经了结,但是经此折腾,5位村民想提醒大家,不管是购买商品还是办理业务,都得留个心眼,以免掉进消费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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