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药品价格相差近一倍 物价局:合理 本报讯(记者杨勇)同一条街上两家药店,相同药品价格相差近一倍。近日,一市民质疑是否合理。物价局称,这个药品经查价格是合理的。 这位市民称,他在鄂州建设街上两家药店购买一种叫“布洛芬缓释胶囊”的药品,却发现鄂州安泰大药房售价为20元,而同一条街上的一家名叫康乐大药房售价为12元,该市民质疑,同样的药品价格相差8元合理吗? 记者走访了多家药店,发现这种药品安泰大药房和康乐大药房都有售,而价格正是这位市民说的这种情况。 鄂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胡科长称,经查,该药品为国家定价药品,最高定价为22.10元,两家药店的定价都在范围之内,定价是合理的。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价内,药店可以自由定价。胡科长提醒市民,购买药品时要货比三家,同时,如果对所购药品价格存在质疑的时候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咨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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