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或在本市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公民,依照本办法可以自愿申请旁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是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作出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拓宽民主渠道,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公民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2月27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公民旁听会议办法。 办法规定,公民申请旁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介绍信,于会议召开前,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登记,领取旁听证。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讨论的主要事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人代会秘书处或者常委会办公室必要时可以召开旁听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对旁听公民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可以以书面形式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徐亚荣、饶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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