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武昌区民政局办证大厅内,办理单身证明的人接踵摩肩 (记者曹大鹏摄) 楚天金报讯(记者黄海斌、黄振琳)近两天,到武汉一些城区婚登处为房屋交易开具单身证明(即《无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的人数激增。此外,有的夫妻为了避税,竟然办起“假离婚”。法律界人士提醒,这种铤而走险的方法使不得。
400份单身证明创单日最高纪录
昨日下午,江汉区政务大厅民政局办证窗口挤满办证市民,3:30左右,办理单身证明的窗口已经叫到190号。下午4:00,叫号系统显示已办理了近200份单身证明。“儿子名下已经有套房子,马上准备结婚,再买房得算二套房了……”市民刘女士边忙着填申请表,边对记者说,她和儿子、公公婆婆住着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几年前通过赠予的方式,她将房子产权过户到儿子名下。现在,儿子准备结婚想买套新房,她赶着帮儿子办好“单身证明”,先把房子回赠给她,然后再去买新房。“新政策马上就要执行,赶着把证明办了,免得贷款时要按二套房算。”她说。
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填写申请表的人都将事由一项写着“房屋交易”。
武昌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天来办理“单身证明”的人猛增,4日当天该处开具了400多份,创下开具这类证明业务以来的单日最高纪录。
开单身证明可委托办理
记者在武昌、江汉等区婚登处看到,许多父母携带子女相关证件,赶来办理“单身证明”,得知必须由本人在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等手续后,急着跟子女打电话补办。武昌区婚登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证本人在外地不能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有相关机构办理的委托书。
武昌区民政局介绍,申请出具单身证明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辖区的常住户口居民,并且已经达到《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分三种情况:婚姻状况未婚的,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婚姻状况离婚的,携带本人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注明是离婚)、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协调书)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婚姻状况丧偶的,携带本人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注明是丧偶)、身份证、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人口注销信息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
对于不能到场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由本人在外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本人在国外,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领事)馆办理认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被委托人除带齐上述三种情况所需证件和材料外,还需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公证书或认证委托书原件。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公证书或认证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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