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趣说机构
文/立仁
我们的先辈,在给国家政权机构取名时,往往“以国为家”,或曰“以家为国”,喜欢用民之居舍息止场所为名。天子召大臣议事,可谓最高权力机构,曰“朝廷”。依此下排,有院落、有部落,有阁、有府、有厅、有室、有所、有门,还有处、有局。地方则有道、有路。有些朝代,想搞点儿新建制,无奈人间居舍“域名”注册已满,便来点儿寺、庙、观、宫。当然,科、股不算,那是日本人发明的。很久以来,我还真的搞不懂这玩意儿。为啥不以日月星辰、山川万物取名呢?
上世纪八十年代,许多人大有打破“旧框框”的勇气。我认识的一个开山取石的小老板儿,取了个“宇宙太平洋石材公司”。本地一家自行车生产厂家,牌子“野马”。本是抢手货,偏偏要叫“威德豪斯”,说是“洋名”,为的是“走向世界”。我的洋文不好,查了半天字典,好像还是什么原野、马之类的东西。自从改了名,世界没去了,结果倒是去了“历史垃圾堆”,完了。
最赏心悦目的,是一家理发的什么,我不知道叫它什么,因为二十几年总在变化。最早是一家理发馆,当时叫“理发室”。日本文化盛行时,它叫“发廊”,我想,“廊”很好,一是比理发室、发屋要大,二是“廊”比屋、室要开放,三又不像室外,刮胡子不用担心树上掉鸟粪。港台文化盛行时,它又叫“美發院”,我想“院”更好,宽敞,不用担心拥挤,碰撞胳膊刮掉了眉。只是疑惑“发、髪、發”是否是一个意思?推广普及“公司法”时,它叫“理发公司”。“公司”不时髦了,又改叫“理发厅”。中间还叫过“设计工作室”什么的,忘了。当一切潮流文化过去了,它又回复了“传统”,改为“理发部”,“部”肯定高于“厅”的。去年,我去理发,抬眼吓一跳,不知为何改“理发广场”了?“广场”比“部”大是大了,可大庭广众的不雅吧?前不久,总算改叫“理发机构”啦!我佩服此间主人,终于“立地成佛”,懂得了“须弥”纳于“芥子”。一个“机构”,包罗万象,还有什么超出“机构”了的?
现代社会对“机构”的最大贡献,莫过于“会”和“组”。无论搞点儿什么事,大到政治、经济工作,中到职称评定、工作检查总结,小到文体比赛、打扫卫生,无不先成立“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记得有一次年终清理文件,偶然知道自己所担任的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一大堆,诸如“五四三办”主任、“爱卫会”委员、“廉赛委”主委、“综治组”成员,有的根本不记得,更不谈履行职责了。
闲来散步,看到一个“XX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铜质的,很考究。这个单位我知道,是街道的,好像拢共不到十个人。领导小组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下设办公室有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若干。想了半天,不知道这种发展观活动是不是“科学”?无聊之际,写下了这些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