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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nemendaxia 于 2013-3-14 09:57 编辑
2013年3月11日晚7点左右在襄阳二汽劲风路一路口,发生一起超载大货车撞上一辆由南往北直行正常行驶摩托车当时摩托车开大灯路面前方没有车辆,一辆大货车在没有鸣笛,灯光转向都没有开启的情况撞上受害者致其当场昏迷。受害者口述)。事发后在多名路人报警后救护车送到东风医院。其中受害者手机丢失。在随后一位到场警官联系受害者家属后在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电话和处理事故单位离开。对方肇事者单位派来一名业务经理协助处理此事!在受害者7.12号家属曾经找到六大队事故科。后告知在襄东公安分局处理。找到襄东分局一位陈姓警官在说明来意时。该陈警官在没有事故定性之前和给家属介绍事故经过。对方肇事车辆情况之前。直接就问该亲属摩托车为啥在路口没有减速。车子也不是货车撞上是受害者自己挂上去的。该亲属听说后随即离开没有交谈。(根据交通法如果摩托车没有酒驾,汽车要付全责。这是遵循:转弯车辆应避让直行车辆的原则。更何况没有打转向灯。同时如果汽车没有违章,也要承担20%左右的责任。这是根据无过错原则)在连续住院三天没有任何警官到医院询问调查和介绍对方肇事者情况,对方在交付首次1500元后连续在医院多次停药催款下。和受害者家属多次打电话联系对方又陆续分3次合计6000元。在昨天对方喊一名律师来让我们这边受害者配合他们先找保险公司弄点钱。并威胁说如果不配合就不在支付。在今天早上医院方面已经停药。打对方电话。说让我们自己找交警处理。他们不管了了。真的让人很伤心受害者头部骨折还有血块。手指无名指也已截止的情况下。对方肇事司机至今没有到医院去过。也没有警察去调查。但对方车辆已经放行根据我国交通法、肇事的各种处罚可以随时进行,但当事人想在事故处理没完之前拿到车,就得交保证金,根据对方受伤的诊断证明书断定交多少,有骨析最少要交一万元,也就是交强险的部份,才能放车。不知道为何对方为何这么有底气说让我们自己找交警。还有处理事故程序流程是否规范都值得商榷。同时也质疑当天出警单位是否有正确执法权和回避权。(因为襄东公安分局前生是东风二汽公司保卫处。于2004年才移交地方公安)事情还在进展处理中希望大家帮忙关注一下。确保在阳光透明规范的操作下弱者的权益的到保护后续事件随时报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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