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茂鸿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湖北浠水茂鸿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项目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 项目名称 湖北浠水茂鸿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于湖北省浠水县洗马镇小金山村,项目周边500m内无环境敏感点。 1.3 工程概要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600万元,占地面积80亩,项目引进公猪25头,引进母猪420头,养殖规模为年出栏1万头。项目采用多点式“小单元式全进全出”的工厂化养猪五段式生产工艺流程,整个生产区按功能划分为繁殖区、保育区、肥育区三个区,结合地形进行布置。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恶臭,其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采用猪舍空气净化、疾病预防系统、及时清理猪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科学的设计日粮、加强养猪场绿化,严格禁止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之内建设集中居民点等建设。该养殖场投入运行后NH3和H2S对敏感点的浓度贡献值较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上述两个敏感点的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经过计算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保护距离,距离设置应不小于500m,在此范围内不应当建设与本项目无关的以居住、办公等为目的的建筑及设施。 2.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冲栏废水、猪尿等,采用UASB和生物氧化塘处理工艺。该工艺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性能稳定。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可达到GB5084-205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田和鱼塘灌溉。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3噪声 生猪养殖基地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群生活叫声、猪舍排气扇产生的噪声,以及污水处理站鼓风机、水泵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室内布置、消声、隔声等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2.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泥以及经过沼气工程产生沼渣集中进行有机肥堆肥处理,并提供给当地农户做种田、养鱼之用;病死猪尸体、妊娠胎盘使用填埋方式处置。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通过以上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在全面充分落实本环评报告书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实现综合利用,恶臭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猪场场址符合养殖设计规范,建设区域现状环境质量尚可,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 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补充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浠水茂鸿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进 联系电话: 15171356666 通讯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洗马镇小金山村 评价机构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 范经理 联系电话:13911183323 0451-5519960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270号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周围的村庄村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有无了解; 2)您认为本项目对您有何影响?; 3)您认为目前区域内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子是; 4)您认为本项目对该地区自然环境有何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对本地区经济有何影响? 6)您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带来最突出的影响是 7)您认为周围环境对本项目造成影响的因素是 8)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 6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即公众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的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0日。 建设单位:湖北浠水茂鸿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2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