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省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3.426万套,竣工20.655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845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6万户,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各地分配入住11.97万户。 近年来,我省下大力气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保障品种由单一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8个品种;农村危房改造由2009年的25个贫困县试点,逐步扩大到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 我省“十二五”规划专门辟出一章,对住房保障进行规划部署。 规划要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做到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全省保障性住房达到居民住房总量的1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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