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医药化工企业搬迁工作的议案》。会议认为,武穴中心城区现有的医药化工企业对城区环境污染日益突出,制约了宜居城市建设;大量运输、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危及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城市规划、环保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发展空间的限制,影响了企业自身发展。实施中心城区医药化工企业搬迁,是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需要,是广大市民多年来的迫切愿望,也是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医药化工企业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为此,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对武穴中心城区现有医药化工企业从事化学合成、生物发醇的生产车间、装置实施整体搬迁。从2011年起至2015年底以前完成搬迁任务。 二、搬迁地点必须定在马口医化产业园和广济药业生物产业园,不得新布点医药化工企业。 三、鼓励和引导企业以搬迁为契机,加快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严格达标排放,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四、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律停止在武穴中心城区新批化学合成、生物发醇生产项目,停止医化原料、中间体、半成品生产企业改扩建项目。 五、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医药化工企业搬迁办法。搬迁办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