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清明节是我国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为了充分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把秉承传统、弘扬文化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文明祭扫。清明扫墓是对先人的追思和悼念,是对生者的启迪与激励,重在感情,重在内容。倡导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祭拜先人。 二、廉洁祭扫。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坚决不使用公车进行祭扫活动,坚决不以祭扫为名用公款相互宴请,坚决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祭扫费用,倡导廉洁祭扫。 三、绿色祭扫。我们倡导一束鲜花,一个鞠躬;倡导安静的告慰,心灵的交流,采用鲜花祭祀、家庭追思、种植纪念树、撰写追忆文章等形式来寄托对先辈的哀思。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让我们共同行动,用文明、廉洁、绿色的祭祀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带头人,过一个快乐、廉洁、绿色的清明佳节。 武穴市纪委监察局 201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