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日消息,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7年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要进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投资政策方面,2013年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等;融资政策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组织实施城区老工业区综合改造; 《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行动纲领,其中规划范围是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和2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涉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规划》总结了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做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提出将振兴工作由前期以东北地区为主向巩固深化东北、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振兴转变,把工作重点放在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上。 《规划》中政策措施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是投资政策方面,中央、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2013年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等。 二是财政政策方面,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老工业基地的转移支付力度;研究将发展滞缓或主导产业衰退比较明显的老工业城市纳入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统筹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棚户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停产倒闭的国企人员身份置换等问题。 三是融资政策方面,创新融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组织实施城区老工业区综合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整体搬迁企业发行债券,用于企业搬迁改造;支持商业银行在老工业基地设立分支机构等。 四是土地政策方面,根据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用地需求,在编制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适当倾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土地整治项目时,优先考虑老工业基地工矿废弃地治理和土地复垦等。 《规划》提出,到2022年,老工业基地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基本完成。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规划范围
地级城市(共95个):
河北省(6个):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邯郸、承德;山西省(5个):大同、阳泉、长治、晋中、临汾;内蒙古自治区(2个):包头、赤峰;辽宁省(11个):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吉林省(6个):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黑龙江省(6个):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江苏省(3个):徐州、常州、镇江;安徽省(6个):淮北、蚌埠、淮南、芜湖、马鞍山、安庆;江西省(3个):九江、景德镇、萍乡;山东省(2个):淄博、枣庄;河南省(8个):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南阳;湖北省(6个):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荆门;湖南省(6个):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邵阳、娄底;广东省(2个):韶关、茂名;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柳州、桂林;四川省(8个):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宜宾;贵州省(3个):遵义、安顺、六盘水;陕西省(4个):宝鸡、咸阳、铜川、汉中;甘肃省(4个):天水、嘉峪关、金昌、白银;宁夏回族自治区(1个):石嘴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1个):克拉玛依。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共25个): 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原塘沽区、上海市闵行区、重庆市大渡口区、石家庄市长安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沈阳市大东区、大连市瓦房店市、长春市宽城区,哈尔滨市香坊区、南京市原大厂区、合肥市瑶海区、南昌市青云谱区、济南市历城区、郑州市中原区、武汉市硚口区、长沙市开福区、成都市青白江区、贵阳市小河区、昆明市五华区、西安市灞桥区、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宁市城中区、银川市西夏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来源:http://zys.ndrc.gov.cn/xwfb/t20130402_5356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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