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小龙潭公园景观工程已由武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20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政府拨款,招标人为湖北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武穴市龙潭公园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投资规模:约230万元(其中暂定金为30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建及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证)。 3.2投标人需提供武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2013年度)方可参加报名。 3.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2011年4月至今)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以省级招投标主管部门网上公示为准)。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近两年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才能成为本工程的合格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穴办事处(武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院内)持下列材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两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2 报名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4月25日16: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7620805917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省武穴市支行,行号:105533262007。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8日下午15时00分,本日下午14:00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武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院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13年4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7.2开标地点: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武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院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穴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武穴市永宁大道11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4766728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穴市公园南路1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13-6233756(传真) 2013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