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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记者、布衣参事…是武汉的进步是武汉的生态文明建设进步
如题,我说市民记者、布衣参事…是武汉的进步是武汉的生态文明建设。
我以为这比那些10件好事,10件惠民什么的更靠得住。
我这样说话,当然是在家为家,在国为国,在汉网为汉网。
我这样说话,不会我义工了,志愿者了,效力劳心了;就拒绝任何批评。
林子和汉网和汉网杂谈,我想都是促进武汉的文化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道德文明建设……广义的生态文明建设的。
而最近两件事情大家很纠结,一是红旗哥的挨打,二是湖南姐的上铐。于是有人转移目标,对准市民记者、对准布衣参事,说他们不发声,或者发声错了。
林深数树从不避讳自己的观点:社会生活,包括政治生活,每个公民都是平权的。也就是阮老板,唐老板,是我们武汉的首长;是我们武汉组织和政府的首长;是我们武汉的代表、委员,也是我们武汉的公民授权的代表的代表。而本质意义说,首长,委员,代表,对武汉的发展、文明、秩序是功不可没的。
这其中,就包括汉府的“布衣参事”和汉网的“市民记者”这两件事。这是市政文明建设,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步有目共睹。
我问:市民记者对武汉实情的报道你没有看到吗?布衣参事对武汉舆情的反映你没有看到吗?
我再问:要是换了你,就真的能够做得更好?不是现在的样子吗?
所以从左右两方面抹黑两个新事物的,我都“不跟帖”。
为什么?有些事情不济,有些地方不到……那是市民记者的错,那是布衣参事的错吗?
很简单,还有代表(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委员,还有部门,还有宣传司法等等、等等的拿钱的职能机构,他们都办不了的事,你能指望几个义工记者、几个义工参事解决吗?
有些问题是北京的问题。有些问题是中国的问题真的的怪不得义工参事和义工记者。
我言明武汉的首长和北京的首长都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公民意义里,他和布衣参事不布衣参事,他和官媒记者市民记者,他和代表和委员……所以公民一样,都是行使公民权利。所以是可以赞美,可以建议,也可以批评的。
而有的地方,不能记录,不能批评,不能建议……是我们义工参事、我们义工记者的错吗?
“义工参事(布衣参事)”,似乎是发了证的;“义工记者(市民记者)”,也就不必了吧。
总之我是反对抹黑、拉黑他们。尊敬的朋友,社会需要进步。
(林深数树4月15日凌晨于汉网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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