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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喜安:发挥网络反腐“正能量”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群众表达诉求、进行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网络反腐作为信息时代重要的反腐败形式,其地位作用日益彰显。党的十八大指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互联网作为人们表达诉求,参与监督的重要方式,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理性对待,科学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浠水县在网络反腐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工作,探索建立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等八大电子平台,构建了“科技+制度”的防治腐败体系,实现了网络监督和制度监督的深度对接。做好了“浠水廉政网”的管理和运行,通过不断探索网站运行新模式,有效提高网站的集成度和专业化水平,网站的关注度和权威性得到了显著增强。及时回应网友关切,充分利用浠水政府网“县长信箱”、浠水廉政网“网上举报”等信访举报平台,听取群众意见,搜集腐败案件线索。积极关注各大新闻网站、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舆情动态,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化解舆情危机,成功地探索出一条引导和应对网络反腐的可行之路。
结合浠水应对网络反腐的经验,我们认为,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监督方式,已成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构成和最佳结合点,纪检监察机关应适应反腐形势,充分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发挥网络反腐的“正能量”。
重视发挥网络民主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民主监督水平。网络监督兼具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督平台,建立健全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判、处置引导机制,不间断地收集、分析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及时处置网络信息反映的问题。建立网络发布平台,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努力争取话语主导权。
针对当前网络立法滞后于网络发展的实际,我们要在认真保障群众参与反腐热情的前提下,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网络监督,尽可能消除网络反腐的消极影响,使之能发挥出积极效用。积极倡导网络道德,规范网络行为,培养网民在虚拟世界的正确价值观念,积极运用网络自律和网络公约,尽最大可能消除网络集体无意识的危害。
重视发挥网络民意表达作用,不断激发广大网民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热情。拓展网络热线建设,让政府部门能更直接地倾听到民意,尽快回应群众诉求;鼓励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开设博客、微博,直接倾听社情民意;引导和规范好网络论坛、个人博客和微博的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便捷、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加强政府与网民的良性互动,通过互联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形成公共部门和广大民众密切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的合力。面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发布正确和权威信息,疏导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氛围、凝聚人心、汇集人气。切实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借助互联网平台传播廉政文化,教育引导网民自觉提高道德水平,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发布虚假腐败事件信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重视发挥网络科技防腐作用,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工作方式,实现从传统预防向科学、全面、全过程预防的转变,提高效能和工作质量,形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运用网络技术,不断拓展预防腐败的范围和视野,大力开发运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施痕迹管理,减少人为干预。加快构建统一的反腐倡廉信息化数据库和基础网络平台,实现政务运行电子化、权力监督实时化、风险防控网络化、业务处理自动化,真正起到超前防范、动态监管和硬性约束的作用,推动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有效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通过加强科技防腐工作机制建设,尽快形成一整套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使科技防腐与传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方式进行无缝对接,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系浠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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