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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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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政 通讯员张剑报道:去年5月,一次摩托车撞人的交通事故,导致76岁的朱某,经历了开颅、气管切开术等手术,先后花费6万多元。按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肇事者陈某应负主要责任。然而,肇事者陈某在医院留下2000元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据交警一中队民警干水松 介绍,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在医院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6万多元,犯罪嫌疑人陈某只交2000元,我们办案民警和村干部多次到其家中做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政策,陈某不但不支付抢救治疗费,还逃到外地。
陈某为什么要逃,究竟会逃去哪里。办案民警迅速向上级汇报,并将肇事者陈某列入上网追逃。 交警一中队民警干水松对记者介绍, 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伤者伤情鉴定结论是重伤,肇事人陈某应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之规定,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我们公安机关对肇事者陈某进行上网追逃。
2013年4月,肇事者陈某万万没有想到,一张实名火车票结束了自己的逃亡生涯。刚下火车,陈某就被北京火车站的民警抓捕归案。4月11号,在移交了各项手续后,肇事者陈某被我市警方押解回武穴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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