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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收复石黄二镇先遣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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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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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犯罪都有辩护权,
更何况是论坛,论坛本来就是一个公开、包容的交流场所。
为何某些人只要一投诉,就直接封禁这些ID,连一个申述解释的机会都不给?
一个巴掌拍不响,要封就把争吵的双方喊到一起对质嘛,让东湖的网友都看看到底谁对谁错。
谁该封,谁该关禁闭。
我希望管理员不要片面的看某些人处心积虑施展各种剪切拼接而成的所谓证据,这些证据偏离事实太多了——就连那些所谓的证据都涂满了各种色块,遮盖住对他们不利的东西。
管理员就靠这样的证据封一个人的ID,不觉得有失偏颇么?长此以往,论坛岂不是小人当道,魑魅横行。
在广大论坛网友看了,无疑是认为管理员在偏袒某些人,对论坛的发展也是是极其不利的。
因此,我郑重建议:在有封禁类投诉的时候,管理员可以私信通知该ID在限定时间内(比如48小时内)到投诉贴说明实际情况,给人一个辩护的机会。也让管理员了解实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出公正的处理。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情况,则视为放弃申辩机会,可以直接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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