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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高中生因“炸金花”欠下赌债后趁机行窃,被警方处以行拘10天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18岁的张某,在城区某高中读高三。连月来,张某常在放学后到校门口不远处一杂货店内,与几个老板一起以斗地主、炸金花等方式进行赌博,每次输赢都在几百元左右。
4月12日下午放学后,张某像往常一样来到杂货店“炸金花”,一个多小时就欠了杂货店老板500元赌资。情急之下,张某趁大家不注意,从杂货店老板的钱包里偷出了1000元钱,然后将500元“还”给了杂货店老板。
4月19日,三号桥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找到该张姓学生,对于偷钱的行为张某供认不讳。随后,警察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拘留10日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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