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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2013-5-2 23: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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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冶讯(记者 殷乐源 通讯员 胡晓斌)因网银操作失误,还地桥镇某公司工作人员误将31余万元货款,汇入了天津市民安某账户。得知这一情况后,大冶法院还地桥法庭干警专门赶赴天津,24小时内追回该款。昨日,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特地上门感谢。
4月10日上午,还地桥法庭庭长程军,来到该镇工业园某铝业公司联系服务。在同企业负责人交谈时,他了解到,该公司职员在网银支付货款过程中,误将310669元货款汇入了天津市民安某账户,公司一时束手无策。
这批货款如果流出安某账户,企业维权将十分艰难。程军当即建议该公司迅速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听了程军的意见,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马上向法庭提交了起诉状。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风险,还地桥法庭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绿色法律通道,立案庭、审管办、办公室全力配合,20分钟不到即办妥了立案等所有法律手续。
手续办妥后,办案干警随即赶赴天津市。当他们辗转赶至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时,已是晚上10时许。第二天上午8点,办案干警赶到农行天津津沽路支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将31余万元予以冻结,并通过该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到安某,促使安某当天通过银行转账退还了31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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