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关于开展湖北省首届十佳“民间文化守望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民协字第(03)号
───────────────────────────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直管市、各县(市、区)文联(民协):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抢救、保护优秀民间文化遗产,大力推进“文明湖北”建设,变湖北“文化资源大省”为文化强省,抢抓“黄金十年”,经湖北省文联批准,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荆楚网联合举办湖北省首届十佳“民间文化守望者”评选活动。湖北省首届十佳“民间文化守望者”为湖北省民间文艺界最高奖──“杜鹃花”奖评选项目之一,每二年评选一次。
本次评选活动针对那些:数十年如一日,秉承民族民间文化传统,传承民族民间文化,声望显著,影响一方者;长年坚守在田野作业第一线、为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和保护事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取得丰硕成果、做出重大贡献的民间文化工作者;长期结合湖北民间文化实际,潜心于民间文化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知识普及绩效优异者;民间文化传承、理论研究活动的策划、组织、支持者及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者中的优秀人物,授予湖北省“民间文化守望者”荣誉称号,并予以物质奖励。他们“守望”了历史,更“守望”着未来。本次活动意欲彰显他们杰出的贡献、骄人的业绩、感人的情怀,以引起全社会对母体文化精神和湖北地域文化的关注与关爱,从而凝聚起强大的文化能量,促进我省民族民间文化事业科学式、跨越式发展。
为作好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本活动由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荆楚网联合主办,为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设立下列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泽
成 员:朱莎莉、罗丹青、易熙君、聂为斌、周汉曦
办公室主任:鄢维新、刘书平、张 剑
成 员:彭 华、耿广恩、吴秋宏、黄超芬
2、评审委员会(名单暂略)
3、监审委员会:
主 任:朱莎莉
成 员:聂为斌、彭 华、耿广恩、吴秋宏、张 剑
二、评选范围
长期活跃在我省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者、民族民间文化田野考察工作者、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者、民间文化资源开发(再创作者)和组织、推动者。
三、奖项设置
湖北省“民间文化守望者” 十名,颁发奖金;
湖北省“民间文化守望者”提名奖十名;
湖北省“民间文化守望者”评选“优秀组织工作奖” 若干名。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长期坚守民族民间文化事业,在湖北省民族民间文化某一门类的传承、保护中有突出成就或特殊贡献,在湖北省乃至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
民间文化传承者:是湖北省民间文艺某一门类中的佼佼者,长期致力于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曾获得省级、国家级重大奖项。
民间文化理论研究者:以湖北民间文化为对象,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曾获得省级、国家级重大奖项。
田野考察工作者:田野考察成果结集公开出版,曾获得省级、国家级重大奖项。
民间文化资源开发(含再创作者):洞悉并开发湖北省优秀的民间文化资源,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
民间文化组织推动者:组织的活动具有独创性,连续性,曾获得省级、国家级重大奖项,推动了地方民间文化的发展。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坚持标准(条件),层层把关,择优评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评选程序:
1、推荐:
①推荐流程。
5月15日之前,县、市(区)民协(文联)组织推荐。每县、市(区)限推荐5名以内参评候选人,上报市、州民协。
5月20日之前,市、州民协根据县、市(区)推荐人选,组织专班进行评审,向省民协推荐5名以内候选人,然后由省民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②省直、市(州)直“十佳”候选人的推荐,由省、市(州)民协主席团负责。省民协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3名以内候选人参与评选。
③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社会人士也可于5月13日12时前在荆楚网上自荐报名(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cnhubei.com/mjwhzjb.doc),然后将表格传到邮箱:shijiashouwangzhe@163.com,由省评选办公室分送相关县市区民协(文联)统一评选。
④县市区民协(文联)和省民协所属专业委员会推荐材料均以纸质、电子二种形式报送评选办公室备案存档,以方便同步及后期宣传。
2、评审:
①各地均应成立由文联、协会领导及本地专家组成的专班,全权负责十佳评选推荐工作。
②省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州推荐人选和省直荐人选进行初评和终评,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优秀组织工作奖”的评选,由省评审委员会负责。
六、评选要求
1、要加强领导。
十佳评选工作,要在各地文联的领导下进行,各地文联、民协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组织好十佳的评选推荐工作。
2、要坚持评选原则。
严格评选纪律和程序,凡有违评选原则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要坚持回避制度。
候选人中属于评审、监审委员会成员或亲属者,必须执行回避规定。省评审委员会成员、监审委员会成员、省民协本届主席团成员,本次评审不能成为评审对象。
4、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让会员、社会知晓;监审要做到全程参与,监督到位有效;要及时公布评选推荐结果,自觉接受会员、社会监督。
七、宣传报导
为激发民众对湖北省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关注和关爱,此次评审活动将充分发挥媒体影响力,最大程度做好相关的宣传报导工作。
评审前期,在湖北日报、荆楚网、湖北文艺网等媒体发布评选活动的启动消息。
评审期间,在媒体上发布评审活动的最新动态,对入围候选人进行报导。
评审后期,在媒体上公布评审结果,并编辑、出版《湖北民间文化守望者》进行持续宣传。
八、材料报送
为做好首届湖北省十佳“民间文化守望者”评审活动,望各县市区民协(文联)、各地市州(区)民协(文联)及省民协所属专业委员会,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根据活动要求,如期将材料以纸质、电子二种形式报送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鄢维新、黄超芬
联系电话:68880711、15307135252(鄢维新)、68880710、13296634643(黄超芬)
E-mail:shijiashouwangzhe@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文联民协 902室
邮 编:4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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