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接到固始县群众反映: “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又名杨晖)因倒卖土地被判刑,在刑期内不但没有开除公职,反而被调到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让罪犯来执法,前所未闻。( 05月 03日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真是怪事年年有,其怪各不同。一个因倒卖土地被判刑的罪犯,不仅没有牢狱之灾,反而还担任了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这真是让人瞠目结舌!让人不可思议!这就象让强盗捉拿小偷,让嫖客管理扫黄,让贪污犯主持反贪一样,真是荒唐至极!这样的安排,法律的威严何在?政府的公信力何在?社会的基本准则何在? 是这位被判刑的贪官能力超强,除了他,任何人也挑不起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这付担子?是这位倒卖土地官员威信非常高,除了他,任何人在固始县开展城市土地监察工作都不能服众?是这位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对法律特别熟稔,执法特别公正,除了他,任何人都搞不好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工作?想来都不是,唯一可以解释的是:此人要么是背景很深、后台很硬、人脉很广,就象《西游记》里那些从佛祖、从菩萨身边;从天宫、从地府下凡的妖怪一样,被孙悟空捉住后,明里替其说情,背后替其活动的各路神仙很多,因此,总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再要么是在其倒卖土地的过程中,与其他官员结成了利益同盟,也就是坊间流传的“四大铁”中“一起分过赃的”那一铁,他的判刑既是其罪有应得,也是替其他人背书。而被其背书的官员深深地懂得:拔出萝卜会带出泥,所以保护好杨志辉就是保护好自己、安排好杨志辉就是安排好自己,于是千方百计为其提供保护、想方设法给其保住位子。既要保住杨志辉的位子,又要掩人耳目,原位子肯定呆不下去,就给其换一个位子,而且是由交易土地的岗位换到了土地执法的岗位。由罪犯摇身一变成了执法者。只是这样一来,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群众对法律的信仰也丧失殆尽! 应该说,所有的犯罪都是对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侵害,都是一种危害社会、危害公众、危害法律的行为。而官员犯罪因其身份不同,职务不同,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在社会上影响更大,公众关注度也更高。因此,对犯法官员的处理更要严格依法,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让公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而象这样“因倒卖土地被判刑,在刑期内不但没有开除公职,反而被调到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让罪犯来执法”的亵渎法律的行为,如果不是无知疏忽,就是有深深的黑幕!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查让罪犯执法背后的黑幕,让法律一个公正,还公众一个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