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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我市正式启动首届“香城泉都文艺奖”(文学类)评选工作。
“香城泉都文艺奖”是我市设立的最高文艺奖项,旨在推动咸宁文艺精品生产和文艺繁荣,更好地为“全面建设鄂南强市、倾力打造香城泉都”服务。“香城泉都文艺奖”分文学、表演、展览三大类,每年评选一类,轮换评选,首届评选文学奖。
今年的文学参评作品为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间,由咸宁籍或在咸工作的作家创作,并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作品,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剧本、报告文学、文学评论集等。
本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视情况设立特别奖和荣誉奖。届时将由市人民政府授予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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