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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按照大冶湖生态新区的建设要求,阳新县大王镇、太子镇、金海开发区“两镇一区”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已顺利移交至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据了解,本次移交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共3大类11项,包括“两镇一区”地籍、耕地、建设用地、土地整理等土地管理业务资料,矿山、矿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稽、地质灾害防治点等矿产资源管理和地灾防治业务资料,国土资源监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访处理等执法监察业务资料。阳新县政府将根据要求制作阳新县人民政府2号章等国土资源审批所需5枚印章,在5月15日前派专人送至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托管规定,从移交之日起,托管区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由开发区管会及开发区国土分局依法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时报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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