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钟祥 发表于 2013-5-23 07:34 
具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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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4月中旬,东街2 6号楼上居民听说旁边要建房,据说新建筑与我们的建筑之间不留消防通道。居民集体到规划局找局长沟通,吴姓局长说规划局的图纸还没出来,像上访居民承诺新建筑会留一条车道作为消防通道,肯定是4米以上。本次上访规划局有进行登记。 2、2013年4月,新建筑悄悄的开工了,与老建筑之间间距不到1米。 而且还盖到了四楼的窗户上一米。 城市规划由规划局管理,建筑图纸审批权在您规划局手中,您说出现这种情况我不找你规划局找谁? 图解:窗户是老建筑的,隔板和水泥地是正在建的新建筑 规划局不作为如下: 第一;新老建筑内生活的居民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两幢建筑都是楼下商场,楼上是居民。而新老建筑房屋之间间距不到1米。消防通道不满足国家的最低要求,请问局长大人,您是如何履行的您的工作职责?什么样的诱惑让您连国家下发给您的最基本工作原则都不遵守? 第二点:新建筑盖到了老建筑的窗户上,两幢建筑间距不到一米。首先四楼和五楼居民的财产安全如何保障?四楼的窗户就在新建筑的晒台上,此话不多说;其次,在下雨天和有风天,四楼客厅和一个卧室窗户无法打开。雨水打在新建筑晒台上直接潜到四楼的屋内,在有风天,新建筑晒台上的灰和垃圾直接吹到四楼的客厅和卧室,一年有多少天无风无雨?留给大家评论;再者,新建筑晒台上卫生做的不好,我们的健康如何保障?就是因为您的非法审批,让四楼的居住环境跟筒子楼都不如,您说您怎么对得起您的纳税人?您的职业道德在何方? 3、规划局上访过程 第一:建筑过程中,居民请:需要您制止对方房屋盖在四楼窗户以下 结果:因为您自己心里也清楚自己失职,所以您不反对居民。做法是派您的职员去工地看看,从没正式跟对方开发商沟通。间接帮助对方开发商把房子盖到他们想要的位置。 第二点:居民问:新建筑还未盖好,五楼已经因为间距太近被盗,四楼的安全性就更没保障了? 局长答:小偷多的很,被偷正常。----您的回答让人心寒。另外试问,您是在指责我们的安全不好,因为公安及其它部门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吗? 第三:居民问:我们的房子变成了牢房,下雨起风窗户都无法开了,甚至如果新建筑以后晒台上卫生做的不好,我们的健康都无法保障。 局长答:他知道自己无理由,所以他也不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