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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冶城北 于 2013-5-29 10:38 编辑
运送为新房装的装修材料,不仅不能请搬运工,连自己动手都不准。大冶两湖天下小区的业主朱某,遇到了这样的怪事。原来,在他们小区里,有一群村民自发组成了搬运队,业主要将建筑材料运上去,他们就强行插手,称必须由他们运。5月27日,大冶警方依法将11人行政拘留。 小区业主遭遇强行搬运
朱某是大冶两湖天下小区的业主,最近他想对新房进行装修。
5月27日上午10点多,她准备将几十袋用蛇皮袋装好的黄沙,从小区东门运到家里。可是,却被30多名农村妇女团团围住。
“沙子我们来帮你运吧。”对方开价,沙子运费5块钱一包。朱某家20多包沙子,运费需要100余元。
“我自己搬吧。”朱某的家离小区门口只有40余米,她叫了丈夫和儿子,借了一辆小推车,打算自己将沙子搬上楼。
“不行,进小区的材料必须我们搬。”其中几位年约三四十岁的妇女,拦住了朱某的去路。闻讯后,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前来协商,搬运队仍不答应,称要插手搬运。朱某的亲属随后报警。
搬运队由村民自发组成
接警后,大冶东风路派出所值班副中队长陈年生、徐维带领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
经过了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对方仍然不愿离开。一妇女说:他们都来自附近的永胜村和刘建和小区,因为这个小区是征收他们村的土地建起来,现在地没有了,他们通过搬运赚点钱。
“你们强迫别人接受搬运,肯定不对,也是违法的。”民警对搬运队30多名村民进行劝解,但对方置之不理,并对民警进行谩骂。
在民警调解时,业主朱某将沙子放到手推车,准备运沙,30余名妇女见状,一拥而上,纷纷将沙子抢到自己的车子上。并声称沙子必须由他们来运。
民警制止时,不少妇女对民警进行拉扯,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中的11人强制带离现场。
11人中,有9名妇女,2名男子,均来自东岳街办的永胜村和刘建和小区。警方依法对11人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强买强卖最高可处10日拘留
当天,记者对大冶多个新建小区走访。有业主反映,也曾遭遇这样的搬运队。这些搬运人员多来自大冶的城中村,一般十几人为一队,大多为农村妇女,业主搬运装修材料时,她们强行抢生意,称业主自己不能搬,材料必须由她们搬运,每袋沙石、水泥收取5—10元不等的搬运费。
“如果确实需要请人搬运,给搬运费也很正常。”不少业主表示,对这样强制搬运的做法很反感。
“对于强买强卖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也曾接到大冶一品人家、碧水天湾、蔚蓝港湾等新建小区业主的报警,称有人强买强卖,他们多次出警予以打击。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 殷乐源 通讯员 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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