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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西道德安府孝感縣小小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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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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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杨先生来电询问:
2010年12月份,我通过法院竞买得到一套房产并于今年4月9日过户到我名下。但原业主刘某却指示其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女儿居住在该房屋内,拒绝搬离,如果逼迫其搬离,对方就会做出极端的事情来。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对方从我的房子里搬离。另外,该房是否能够用来抵押贷款?
湖北省十佳律师鲍志江建议:1.继续要求法院将该房产协调交付给买受人杨先生;2.通过法院起诉原业主刘某及其犯病女儿限期搬离该房屋,并要求赔偿非法占有使用该房期间的经济损失至搬离之日止;3.该房产属于杨先生所有,尽管被他人非法占有,但不影响其进行抵押贷款等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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