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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市民网上传谣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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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江苏省无锡市

发表于 江苏省无锡市 2013-6-17 07:54: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通讯员 韩继明 吴俊 记者 高喜明)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的行为,查处了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的人员,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客账号,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处以了治安拘留等处罚,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市警方表示,将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已有2位市民因传谣被警方处理。
   2011年11月29日上午,大冶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保安镇宝玉路有群众抓获了几名抢小孩的外地“人贩子”。警方调查的真相是,小孩子的生母周某(大冶市城关镇人)为了争夺抚养权,带领家人从襄阳驱车数百公里来抢孩子抚养权。但个别围观的群众编纂不实信息和照片上传到个人微博和网站进行网络炒作,引起大量市民恐慌。公安机关查明了发帖人的真实身份后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并根据治安处罚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去年9月份,大冶市陈贵镇居民周某以网名“龙之吟”在“腾讯微博”上虚构事实,发表“黄石警察支持市民砸日系车辆”的虚假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网安支队表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坚持的道德底线。任何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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