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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西道德安府孝感縣小小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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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女士来电询问:
我父亲立遗嘱由我继承10万元遗产,未提及我丈夫。请问这笔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就李女士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湖北省十佳律师鲍志江。鲍志江律师称: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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