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为湖泊立法,并建立湖长制的武汉昨再因湖泊消失蒙尘。昨日曝光的短片中,数个湖泊因被圈填或干涸消失在记忆里。今年来该市光公布的填湖事件就达20起,但迄今无一名湖长被罚。昨日该市举行的今年第二场电视问政中,现场点评专家质疑:为何无人担责?(07-04来源湖北日报)。 建立湖长制的目的就是要让湖长们担负起保护湖泊的责任,在出现了填湖、占湖、毁湖、污染湖泊等蚕食、吞噬、损害湖泊事件时,湖长们能够出面制止,对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湖长们进行问责,以从根本上遏制填湖、占湖、毁湖、污染湖泊等蚕食、吞噬、损害湖泊的事件。记得去年6月,媒体刊登的武汉市设立湖长制的新闻,“每个湖泊将有一个湖长,‘湖长制’即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区长为本辖区内湖泊的‘总湖长’,对辖区内湖泊保护管理负总责;每个湖泊明确一位区级领导为湖长;对于跨街(乡、镇、场)的岸线较长的湖泊,还要明确街(乡、镇、场)的领导为辖区的湖段长。”这曾给公众以很大的信心,让人们看到保护湖泊的希望。 你看新闻中说得清清楚楚,这当湖长的人都是政府的一把手,都是很硬气、很有实权的人,如果他们能够真正把湖长当责任,以管湖、治湖为己任,在工作的安排上把管湖、治湖列入议事日程,应该是能够管得好、治得了的。但是,武汉湖长制设立一年多来,却没有象设立者所期望的那样 ,象公众所期待的那样,把湖泊保护好、治理好。填湖、占湖、毁湖、污染湖泊等事件还是屡屡发生,不断有湖泊消失、枯竭;不断有湖被填、被占、被污染的消息刺痛公众的神经。舆论总在曝光,公众总在质疑,市民总在批评,但这一切好象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前些时有媒体道:“武汉市湖泊管理局公布了今年查处的20起填湖案例,其中,在新城区发生的违法填湖项目就有12起,江夏大桥新区管委会违法填湖约30亩亩建设新大楼,成今年最大填湖案。”这条消息在让人对填湖者愤怒的同时,也对湖长们的失职感到窝火。 填湖不是挖一个坑、铲一车土,填一个窟窿之类的小动作,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就完事。而是要大动干戈,挖掘机、推土机、渣土车忙过不停,并且也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但是,既没有听到湖长们一声断喝,也没有看到湖长们出面制止。难道湖长们看不到湖被填的事实,也听不到公众议论的声音?难道是湖长们都是政府一把手,手握重权,日理万机,填湖、占湖、毁湖、污染湖泊在他们眼中都是上不了斤两的小事,他们不屑也无暇顾及?难道填湖、占湖、毁湖、污染湖泊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比这些当湖长的政府一把手来头更大、后台更硬,湖长们也奈何不得,只好避而远之假装看不到,也听不到?再或是填湖、占湖、毁湖、污染湖泊的单位和个人与湖长们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关系,湖长们张不开嘴、下不了手? 如果说湖长们对填湖、占湖、毁湖、污染湖泊的单位和个人张不开嘴、下不了手还能够让人理解的话,但当初设立湖长的机关对湖长们的失职却听之任之、不检查、不督促、不处理、不追责,就让人感到不可理解、不能接受!难道当初设立湖长就是为了应付下舆论、敷衍下公众?如果这样,那还要这些湖长们有何意义?这样不担责任的湖长不设也罢!没有保护好湖泊是第一次失信于民,出了问题无人被追责再一次失信于民,政府的形象放在哪里?政府的公信力又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