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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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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粮食收购,加工行业,我仓库门前原来有一条6米左右的便道,现在开发商在我仓库大门前面建多层商品房,把便道给挖了。现在我仓库车辆不能通行,粮食不能进出,已经无法正常生产了。另外我的住宿楼也在这条便道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物之间楼高与楼间距的距离是1:1.2.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通行,采光,隐私,探望,通风等。我是一名合法的纳税人,现在企业面临停产,对我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7月1日—3日多次找镇政府,他们说派人下来调查,可是几天都没人下来,找毛陈规划,他们置之不理。没办法找到了毛陈信访办公室,他们说开发商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开工。我就不明白了,你信访调查过他开发商手续是否齐全没有,在说就是手续齐全了,就可以无视他人房屋的存在吗,就可以在他人大门口建商品房吗?难道法律规定规划局可以这样出规划许可吗?难道这样的手续镇政府可以批吗?难道无视安全隐患(发生火灾连个消防通道都没有 )吗?4日,我找到孝南信访局 ,他们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了解了情况后,让我还是去找毛陈镇政府处理,又把我踢了回来,没办法,我又给市长信箱写信,回复是信件已转交孝南区人民政府办理。我在此发帖,希望政府尽快办理此事,把这种不法建筑扼杀在襁褓中,也希望更多的,正直的领导关注这件事。也希望更多广大的网友帮忙顶下,转发下,让大家都来评论下这事。 支持合理规划,合理开发。谢谢所以关注过这帖子的网友们,亲,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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