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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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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去医院就诊,患者需要支付1元钱的“就诊卡”工本费。近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从7月5日开始,我市医疗机构不准收取这项费用。
近期,市民拨打物价举报投诉电话反映,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向患者收取1元钱“就诊卡”工本费或者押金,不知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昨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就诊卡”是医院推进管理信息化和医疗服务规范化的举措之一,卡内储存着患者就诊、用药信息,方便患者挂号、付费和取药。医院向患者提供“就诊卡”就诊,是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的需要,“就诊卡”所发生费用已列入挂号费成本,医疗机构因此不得单独向患者收取“就诊卡”工本费或押金。对于已经向患者收取“就诊卡”工本费或押金的医疗机构,必须立即停止,收取的费用应退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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