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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您打听:继母是否有权继承父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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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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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3-7-11 18: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小詹来电询问:

  我母亲2000年去世,留下我和姐姐跟父亲共同生活。2005年,父亲与继母胡某(无子女)走到了一起。因为年纪都很大,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只是宴请了一下亲戚朋友。去年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在分割遗产时,继母提出作为父亲的妻子有权参与继承该套房产。请问继母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就小詹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湖北省十佳律师鲍志江。据介绍,最高法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生活的男女双方,可以认定为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开始生活在一起,并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那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夫妻关系,而只是非法同居关系,而形成同居关系并未补办结婚证的,不享有继承权。

  詹父和胡某并未领取结婚证,因此两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胡某主张继承遗产于法无据。考虑到胡某没有子女的特殊情况,出于道义的考虑,可以酌情分给她部分遗产。
董永故里、中华孝文化名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 孝感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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