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城区的向先生来电询问:
单位给我的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但还要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因此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有时还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
孝感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谈军说,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由此,加班工资是不应当列入最低工资的。
如果扣除加班工资后,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是违法的。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最低工资规定》并未明确,各地有各自规定,未统一,需要视当地具体规定来判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