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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最近接到燃气厂家的回访电话,家住城区的市民徐先生才知道,自己买了大半年的燃气热水器竟然有节能补贴。然而,商家不仅不告知,还在徐先生前去索要时,以“燃气热水器已包含在价款内”为理由推脱。这两天,经市工商局开发区消委调解,徐先生终于拿到了“失而复得”的节能补贴费200元。
据介绍,去年12月7日,徐先生在城区一电器店购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当时标价为248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以2200元价格成交。今年6月15日,徐先生接到了燃气热水器厂家的客户回访电话,当对方提到节能补贴200元领了没有时,徐先生大吃一惊,才知道有享受国家节能补贴这回事。徐先生随即联系电器店,索要200元节能补贴,但电器店工作人员称,节能补贴已包含在降价款中,不能额外支付。双方协商未果,徐先生感觉受到欺骗,于是投诉到开发区消费者委员会。
接到投诉后,开发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与电器店负责人取得联系。在调查过程中,电器店工作人员否认之前对徐先生的说法,强调是工作人员不懂国家政策造成的。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电器店的做法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如果系主观故意,则构成销售欺诈。经调解,电器店工作人员向徐先生赔礼道歉,并支付给徐先生200元节能补贴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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