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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西道德安府孝感縣小小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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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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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先生来电询问:
我的轿车先后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五个月前,我驾车闯红灯时将人撞伤,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因为我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均已生效,请问两家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分别对这期事故进行理赔?
就李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据律师介绍,交强险不得重复投保,也不得双重赔付。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所具有强制性,体现了基本保障功能,只是国家为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基本赔偿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保险险种,也决定了其不同于商业保险,即不能通过重复投保来获得多次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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