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12
版主
   
- 积分
- 7035

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

楼主 |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3-9-6 10: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审议城区建设项目交纳异地绿化补偿费相关规定
1、规划部门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严格按绿地率新城区不少于30%,旧城改建区不少于25%的规定核实绿地面积;
2、对规委会认定且确实达不到率化标准,无法绿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需到市园林绿化部门核实项目地块预计绿化面积,并按规划部门确定的绿地面积,一次性结清异地绿化补偿费;
3、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时,园林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办法处理,严禁擅自减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