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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助创业之船启航 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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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无锡市 2013-9-12 08:13: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襄阳政府网消息】近日,《襄阳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详细制定了支持大学生来襄阳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
  最高可获10万元启动资金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在襄阳市首次注册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即可向同级的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
  若创业项目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多,可享受1万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
  成功经营1年以上的,经认定后可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补助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由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场地、生活、租房均有补贴
  除启动资金外,场地、生活、租房均有补贴,申请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
  租赁创业场地,每平方米可补贴200元的租赁租房补贴。最长可补3年,每年不超过5000元。场地租金补贴一年只能申报一次,个人在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向同级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初审。
  创业者若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每人每月可申请500元生活补贴,在外租房的每人每月可申请200元的租房补贴。两者均为一年一发放,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者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满1年后或租赁住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向同级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初审。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5年以内,首次到襄阳企业工作的大学生,在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也可申请生活、租房补贴,标准和创业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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