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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份,在黄石黄石港花湖大道正阳*雅丽花园(香槟印象)购买一套期房,当时楼房主体已经完工,该售楼处的人员告诉我,他们2012年年底即可交房,但后来合同上约定2013年4月30号交房!他们解释说,不着急住的话,迟点、早点没有关系,当时也没有多想,合同上约定延误交房按已交购房款每天万分之0.5的额度赔偿,延期三个月可以要求退房,如不退房继续按此比例执行,因为没有相关的经验也没有在意!但是到4月28号被通知去看房的时候,他们应该有交房手续都没有办下来,后来没有收房,他们当时说延迟一个月,到5月底可以正式的交房!结果到5月底又说是要到6月底,7月份打电话去问,该售楼部态度强硬,就是说现在交钱就可以拿钥匙,对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好相关的手续也不知道,一直到现在没有音信,具体的情况或者内幕都不清楚!期间(7月份)在黄石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站上,在12315投诉举报一栏对此事进行了投诉,按规定拿到了查询码!后来一段时间登录查询,一直都是接收状态,昨天再登录查询,发现显示的状态是已办结,结果是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但是我作为举报人,却不知道是怎么达成一致的,怎么调解的!我没有接到任何的调解信息,打电话到工商局去问,他们查到是花湖工商所处理的,把电话转到花湖工商所,花湖工商所说在网站上投诉还要到该处交一份纸质的举报说明,兜了一大圈最后给出的结果是房产销售与纠纷不归他们管,既然不管,那怎么办结,怎么调解,怎么达成一致的呢?花湖工商所让我找房管局,房管局让我找开发办,最后开发办的意见是既然是期房就有风险,开发商的手续不齐全,涉及的方面太多,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情,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开发商也不敢明确的保证!让我自己找开发商协调!至此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开发商能够违反合同还敢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了!因为人在外地工作,很多时候都很无奈了!只有把这个爆料出来,大家都看看,评评理理!气愤的是,延迟交房了,拿钥匙还要从6月份开始收物业管理费,等于多收了2个多月的物业费! 现在更气愤,房子质量太差,上面打翻一杯水都能流到楼下去,装修做地平,楼下来扯皮,说地平的水都漏到他家去了,把他家的吊顶都打湿了,那家地平可以做干的啊,水泥不用搞上去吗?还有说我家装修有动静把他家的墙和吊顶搞裂了,让他们找物业,物业说我家在卫生间做了个干湿分区是违规装修,笑死人了,违规装修了一个月,当时物业是死人办的装修手续和做的装修设计图纸的审核备案的啊!现在物业来扯这个了,我家都做好了,我家卫生间里分了一个区域,加了一个门,在图纸上也有的啊,这样就违规了,是不是我家的床要不按他们的意思摆也是违规啊,他**,真能扯!政府监管部门都不知道做什么的啊,一天到晚的说服务,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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