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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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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敏 干斌)在校生阿超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的摩托车,将一名横过马路的老太撞伤,在逃逸过程中还将目击证人打伤。后老太因抢救无效死亡,阿超因肇事逃逸被武穴警方刑拘。
11月21日6时许,武穴市城区玉湖路与广济大道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李某(女、69岁)在横过公路时被一辆急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驾驶人将目击证人打伤并弃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武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志超要求侦查民警紧抓现场证据、扩宽侦查思路,力争快速侦破。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杨奎带领民警干水松、干斌迅速展开工作。经现场勘查,肇事车是一辆四成新的新世纪牌摩托车,无号牌。因案发时现场停电,无法调取视频监控资料。通过走访目击证人,民警仅仅知道肇事车辆驾驶人为一名20岁左右的高个子男青年。民警决定以车找人,围绕摩托车开展工作。
经调查,武穴城区有一家新世纪牌摩托车专卖店,但没有该肇事摩托车车辆信息,侦查民警遂将肇事摩托车运到专卖店请工作人员辩认。一名女工作人员反映:一个月前有人将疑似肇事车的摩托车送到专卖店以旧换新,当时正好有名20岁左右的年青伢想买旧车,双方当即成交交易,因车主无法提供摩托车手续,就由工作人员出具一式三份的交易证明。经调取专卖店留存的证明,民警获知购车人叫阿超(化名)。通过查询得知,阿超现年18岁,系某校在校学生。经目击证人辩认照片,确认阿超就是“11•21”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
11月23日下午,侦查民警在花桥派出所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阿超抓获归案。经审讯,阿超交待了事发经过。
11月21日6时许,阿超驾驶无号牌新世纪二轮摩托车去接同学到学校上学。6时10分许,当他驾驶车辆沿广济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动力机厂后门路段时,受害人李某横过马路,阿超就急忙刹车,由于刹车过猛,阿超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并将李某撞倒。事故发生后,阿超十分很怕,在将目击证人打伤后弃车逃离了现场。
由于阿超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肇事致人死亡后又逃逸,不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还要承担受害方的各种损失,真是害人又害己。
当民警把阿超送进看守所时,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表示将一辈子记取这一血的教训。
(消息来源:荆楚网 编辑:谢霭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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